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给法制宣传处等3个处室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浙司〔2012〕10号)
厅机关各处室、省律师协会:
2011年,厅机关各处室和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厅党委的决策部署,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各项工作取得全面发展。
厅法制宣传处切实履行省普法办职责,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任务,有关做法和经验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介绍。省普法办被评为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厅官方微博“浙江普法”被评为2011年度中国优秀政务微博、十大司法行政机关影响力微博。厅计财装备行政处坚持突出重点,着眼问题抓落实,努力提升计财装备行政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水平。我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情况、财务工作坚持依法、科学、高效、廉洁理财的做法,在全国、全省会议作交流发言。切实做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省厅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厅老干部工作办公室注重爱心、孝心、责任心“三心合一”,不断加强老干部精神家园、情感家园和满意家园等“三园”建设,赢得了全体老干部的赞许,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