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做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在我省征求意见工作。
二、认真行使监督职权,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8.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上下功夫,突出加强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9.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情况报告、饮水安全情况报告、农业发展情况报告、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听取政府性投资管理情况报告、文物保护情况报告、外事工作情况报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报告、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
10.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就饮水安全、农业发展问题,分别开展专题询问,跟踪督促专题询问意见的落实,不断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
11.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省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省本级决算,认真审查省级预算预计超收收入及安排使用情况。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抓住政府性投资管理等重点加强监督,督促计划、预算的有效执行。支持和促进政府有效化解经济运行风险,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
农业法实施情况、
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两项执法检查,突出重点,改进方法,增强实效,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继续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江淮普法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继续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关注留守儿童工作的督促落实。
1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审查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重点地开展主动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做好广德、宿松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