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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在土地征用、资金投入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创新职教园区建设和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各区市、企业、院校的资源,发挥其积极性。
  (九)大力加强高职教育“名师”、“名校长”培养
  1.在“青岛高校名师”评选中设立高职院校名师系列,评选青岛高职教育名师;全面推进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争取院校、行业多方投入支持,充分发挥名师在团队建设中的作用,率先在重点专业群中建成高水平的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
  2.建立高职教育兼职教师报酬政府补贴制度。指导院校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机制,协调院校建设行业教师资源库、实现兼职教师资源共享。指导院校建立专业“双带头人”(高职院校专职教师+企业专业人才)制度,重点建设专业群率先聘任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重点建设专业带头人,参与实习实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3.完善高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体制,定期组织在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院校领导进行职业培训,探索名校长培养和教育家办学的机制,建立高职院校名师、名校长海外培训基地,重点培育一批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职教名师。
  (十)扩大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1.引导高职院校搭建高职教育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与境外教育机构、国际组织合作,学习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职教办学理念、经验和优质教育资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方向,支持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创建国际化学院等办学模式改革。
  2.加强教师及管理人员学术交流、合作研究。鼓励院校选派教师赴境外研修、讲学、做访问学者,吸引国际知名的专家学者和学术团队来青工作。积极开发学生交流项目,吸引国外学生来青留学。
  3.加强与德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结合青岛市中德生态园建设等项目,吸引德国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来青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项目。支持有特色和优势的职业院校与德国优质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建立国外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借鉴德国先进的职业教育模式,探索引进德国先进高职院校来青办学。支持在青高校引进高水平德语教师和德语人才,开设德语专业和开展德语培训。发挥山东文化教育和青岛的地缘优势,支持在青高职院校积极招收德国留学生。
  4.本试点项目涉及的出国考察事宜,由市有关部门单列出国计划。
  四、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总召集人,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委、科技、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试点项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试点项目进行总体规划、项目立项、出台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验收考核等,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解决高职院校办学中的困难。各职业院校成立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各自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以重点专业群建设为平台,建立青岛市政府对试点项目的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市财政专项投入引导,形成以举办方投入为主的高等职业教育多渠道投入机制。“十二五”期间,青岛市级财政单列专项经费,面向在青高职院校,作为重点专业群建设及师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果奖励、优秀人才培养等有关试点项目的引导资金,为改革试点及高等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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