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第五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安排,按照《
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从广度和深度分层次推进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以试点促进推广普及,以示范促进深化发展的工作格局,总结经验、示范推广、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我局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验收合格的国家级专利试点或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
二、申报时间
自2012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28日止。
三、申报评选程序
1、各申报单位据实填写《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书》(附件2),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2年4月28日前送交所在区县知识产权局(《各区县专利示范工作联系方式》见附件4)。
2、各区县知识产局负责汇总整理本辖区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将审核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于5月4日前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3、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将依据《
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对各区县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步入围名单。
4、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组织召开专利示范单位专家评审会,根据各单位得分高低确定北京市第五批专利示范单位名单。
5、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将北京市第五批专利示范单位申报评审情况上报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
6、将北京市第五批专利示范单位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七天。
7、召开北京市第五批专利示范工作启动大会,为新入选的专利示范单位授牌。
四、其他
申报条件、示范工作内容及优惠政策详见附件1《
北京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示范工作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