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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三)地热资源勘查项目的申报。

  已登记探矿权的项目,由原探矿权人提出项目申请,经项目所在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其他项目由当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上报。

  (四)立项材料及格式要求。

  1.报送的立项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报送正文一式两份,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并附磁介质文件。

  2.项目立项申请书按附件格式要求编写。

  3.续作项目只需报送项目续作评估报告一式五份。

  4.项目经费预算应在项目立项申请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项目预算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Excel格式)组成。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预算编制依据、采用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需要说明的问题等。项目预算中有外协经费支出的,必须单独详细说明。

  经费预算标准参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试用)及相关行业标准。项目经费预算必须由财经类专业人员编制。

  (五)立项材料报送时间和联系人。

  1.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 2012年3月10日。申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随报一名联系人。

  2.报送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邮编:310007。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胡开明,电话:(0571)88877316,其中地热资源勘查项目联系人:肖常贵,电话(0571)88877916。

  省财政厅联系人:丁万钧,电话:(0571)87058454。

  附件:1、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提纲)
  2、浙江省地勘基金项目续作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
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提纲)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起止时间

  (二)工作区范围与自然地理

  二、区域地质背景及成矿条件分析

  三、以往地质工作研究程度及勘查成果

  四、目标任务及实现的可行性论述

  五、工作部署

  六、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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