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热资源勘查项目的申报。
已登记探矿权的项目,由原探矿权人提出项目申请,经项目所在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其他项目由当地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上报。
(四)立项材料及格式要求。
1.报送的立项材料包括:申报单位报送正文一式两份,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并附磁介质文件。
2.项目立项申请书按附件格式要求编写。
3.续作项目只需报送项目续作评估报告一式五份。
4.项目经费预算应在项目立项申请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项目预算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Excel格式)组成。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预算编制依据、采用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需要说明的问题等。项目预算中有外协经费支出的,必须单独详细说明。
经费预算标准参照《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试用)及相关行业标准。项目经费预算必须由财经类专业人员编制。
(五)立项材料报送时间和联系人。
1.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 2012年3月10日。申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随报一名联系人。
2.报送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邮编:310007。
省国土资源厅联系人:胡开明,电话:(0571)88877316,其中地热资源勘查项目联系人:肖常贵,电话(0571)88877916。
省财政厅联系人:丁万钧,电话:(0571)87058454。
附件:1、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提纲)
2、浙江省地勘基金项目续作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
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提纲)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起止时间
(二)工作区范围与自然地理
二、区域地质背景及成矿条件分析
三、以往地质工作研究程度及勘查成果
四、目标任务及实现的可行性论述
五、工作部署
六、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