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污染预测指数(API)达到101-150时,启动Ⅳ级预案。
(二)空气污染预测指数(API)达到151-200时,启动Ⅲ级预案。
(三)空气污染预测指数(API)达到201-300时,启动Ⅱ级预案。
(四)空气污染预测指数(API)达到301以上时,启动Ⅰ级预案。
五、预案启动
(一)Ⅳ级、Ⅲ级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启动。
(二)Ⅱ级预案由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
(三)Ⅰ级预案由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启动。
六、处置措施
(一)Ⅳ级预案处置措施。
1.响应区域: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
2.市环保局每4小时提供一次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每24小时提供一次空气质量预测报告;在4小时内强化响应区域内涉气企业的重点抽查,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3.市气象局每日向市环保局通报未来3天气象预报,提出是否具备人工增雨作业条件。在达到人工增雨条件时,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并在作业后8小时内通报作业情况。
4.市城管局组织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增加对重点区域内街道、道路实施洒水降尘、冲洗除尘作业频次,3小时内派出督查组强化对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洒水降尘、冲洗除尘、工地扬尘管理进行督查。会同市交管局严格对未密闭运输、撒漏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5.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每4小时对辖区重点区域内街道、道路实施一次洒水降尘、冲洗除尘作业。4小时内完成辖区内建设工地、道路交通工地、拆除工地、绿化工地等施工工地现场检查,责令扬尘防治措施未达到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4小时内强化辖区内重点涉气企业巡查,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强化对违章占道露天烧烤摊点及露天焚烧垃圾、树叶的查处。
6.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情况,适时发布预案解除或升级命令。
(二)Ⅲ级预案处置措施。
1.响应区域: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
2.市环保局每3小时提供一次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每24小时提供一次空气质量预测报告;在3小时内强化响应区域内涉气企业的重点抽查,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3.市气象局每12小时向市环保局通报未来3天气象预报,提出是否具备人工增雨作业条件。在达到人工增雨条件时,及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并在作业后8小时内通报作业情况。
4.市城管局组织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增加对重点区域内街道、道路实施洒水降尘、冲洗除尘作业频次,3小时内派出督查组强化对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洒水降尘、冲洗除尘、工地扬尘管理进行督查。会同市交管局严格对未密闭运输、撒漏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