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办发〔2012〕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201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为契机,以建设“健康城市”为先导,以促进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卫生创建工作为载体,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把爱国卫生运动与深化医改相结合,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与民生工程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院落治理等工作。
一、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一)完成市、区(市)县两级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基于电子病历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基于健康档案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通过整合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建成集挂号、就诊、检查、免疫、健康咨询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健康一卡通”,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信息化。
(二)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家庭医生服务覆盖率达10%。继续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开展居民健康状况评估。
(三)启动城乡居民健康促进与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开办健康大讲堂,推广使用基本健康生活用品,让健康理念、健康技能走进千家万户。
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统筹部署,同步实施,进一步落实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任务,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整治薄弱环节,确保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五)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成委发〔2011〕24号)精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广泛发动群众,深入推进环境治理工作向基层、村庄和盲点死角延伸,重点加强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老旧院落等薄弱环节的环境卫生治理,做到治理一处,减少一处,保障一处,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
(六)进一步深化社区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积极推行居民自治管理、物业管理进院落的模式,搞好环境卫生星级院落复查工作,提高院落常态管理水平,有效巩固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治理成果。
(七)继续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工作。巩固全市“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成果,加强对示范村镇、农民新居改水改厕、卫生制度建设、健康教育等工作的指导,新建一批省级卫生乡镇(村),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