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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等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1.检测的瘦肉精组分包括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苯乙醇胺、特布特林、妥布特罗、非诺特罗、福莫特罗、异丙喘宁等,推荐采用GB/T 21313-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测定。
  2.氯丙嗪推荐采用农业部1163号公告-8-2009《猪肝中氯丙嗪残留检测气相色谱-质谱法》;地西泮参考采用农业部1025号公告-4-2008《动物性食品中安定残留检测酶联免疫吸附法》;玉米赤霉醇推荐采用农业部1025号公告-19-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玉米赤霉醇类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喹乙醇推荐采用GB/T 20797-2006《肉与肉制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
  3.己烯雌酚推荐采用GB/T 5009.108-2003《畜禽肉中己烯雌酚的测定》进行包括己烯雌酚在内的激素筛选时推荐采用GB/T 21981-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采用GB/T 21311-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串联质谱法》。
  4.根据养殖状况,分配养殖海水鱼和养殖淡水鱼的样品数量比例。测定组分包括孔雀石绿、隐性孔雀石绿、结晶紫和隐性结晶紫、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及喹乙醇。孔雀石绿、结晶紫推荐采用GB/T 19857-2005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硝基呋喃及其代谢产物采用GB/T 21311-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串联质谱法》;喹乙醇推荐采用农业部1077号公告-5-2008《水产品中喹乙醇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第二部分 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一、监测点的选择
  (一)卫生部门负责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其监测点包括13个省辖市以及江阴、宜兴、张家港、常熟、金湖、盱眙、沭阳、赣榆等8个县(市)。
  (二)质监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确定监测点,并报省疾控中心备案。
  二、监测分工和内容
  包括常规监测和肉鸡专项监测。
  (一)常规监测。卫生部门负责肉制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焙烤食品、熟制米面制品、果蔬类及其他类食品的监测。省疾控中心及各市卫生部门承担各监测点的具体工作。
  省疾控中心负责对各监测点进行食源性致病菌检测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质监部门负责婴幼儿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的监测。
  具体监测食品类别、单位、数量和项目分别见表6、7、8。
  (二)肉鸡专项监测
  卫生部门负责肉鸡中沙门氏菌和空肠弯曲菌的污染状况调查,省疾控中心及各市承担各监测点的具体工作。具体包括孵化、养殖、屠宰、配送分销等环节的鸡苗、动物活体、胴体的带菌率的调查,孵化环节、屠宰环节、销售环节的环境带菌情况的调查。
  专项监测具体样品数量、项目和分配等要求见表9、10。
  三、 食源性致病菌网络报告
  各监测机构通过“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数据汇总系统平台”(网址:https://wrw.chinafoodsafety.net)向省疾控中心报送监测数据,省疾控中心负责数据的审核并报国家。
  数据上报时间为每月30日之前,12月20日之前上报12月的数据。

部门

账号

初始密码

省卫生厅

jiangsu

123456

省质监局

Jszjj

123456


  四、其他
  各监测点所有阳性样品应保存检出的食源性致病菌阳性分离株,并采用专用菌株保存管进行保存,每月30日前将当月菌株报送至省疾控中心。
  常规监测和专项监测的数据报告及食源性致病菌阳性分离株的报送要求详见《致病菌工作手册》。
  省疾控中心负责对上报菌株进行复核,并开展进一步的药敏试验和分子分型。

  表6 卫生部门承担的食源性致病菌常规监测项目1

食品类别

食品品种

监测项目

监测地区

肉制品

酱卤肉、熏烧烤肉、肉松、肉干等熟肉制品2

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定量)、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志贺氏菌

全省

生食动物性水产品3

三文鱼、金枪鱼、真鲷、红鳟等鱼类,对虾、龙虾等甲壳类,牡蛎、赤贝、鲍鱼、象牙蚌等贝类,鱿鱼、墨鱼、章鱼等软体动物

副溶血性弧菌、创伤弧菌(定量)、诺如病毒、寄生虫

全省

焙烤食品4

三明治、汉堡包、肉夹馍,带馅料面包,夹心及装饰类饼干、糕点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

全省

熟制米面制品5

米粉、凉皮、米线、蛋炒饭、米饭等

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志贺氏菌、蜡样芽孢杆菌(定量)

全省

果蔬类6

生食水果(包括去皮和预切的鲜水果)、生食蔬菜

大肠埃希氏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大肠埃希氏菌O104(选做)

全省

豆苗、豆芽等芽苗菜

 

其他7

小龙虾、大闸蟹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定量)、副溶血性弧菌

全省


  注:
  1. 所有监测食品均为即食食品,各监测点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食品的监测数量。样品以本地产品为主。
  2. 采样地点为餐饮店、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等,包括乡镇、农村地区的超市、集贸市场、小卖部、小餐饮店等。样品以散装产品为主,包括简易包装和餐饮店自制产品,定型包装产品数量应占1/3。
  3. 监测点可根据区域特点进行样品种类和数量的分配。创伤弧菌、诺如病毒检测仅限于动物性海产品。动物性海产品必检项目为异尖线虫,各省级监测机构根据样品种类和地域特点选择寄生虫的具体检测项目,检测样品的可食部分。采样地点为餐饮店、农贸市场、水产市场、超市等。
  4. 采样地点为餐饮店、超市、专卖店等,包括乡镇、农村地区的饭店/酒店、街头食品、超市、零售店等。样品以散装产品为主,包括简易包装,定型包装产品数量应占1/3。
  5. 采样地点为餐饮店、超市等,包括乡镇、农村地区的饭店/酒店、小吃店、街头食品等。样品以散装产品为主,包括简易包装。蜡样芽孢杆菌检测仅限于米饭、米粉等米制品。
  6. 采样地点为餐饮店、农贸市场、超市等,包括乡镇、农村地区的饭店/酒店、小吃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大肠埃希氏菌O104检测仅限于芽苗菜。
  7. 采样地点为餐饮店、超市、专卖店等。

  表7-1 各市卫生部门承担的食源性致病菌常规监测样品分配表

地 区

熟肉制品

生食动物性

水产品

熟制米面制品

果蔬类

总计

南京

70

50

40

20

180

苏州

70

50

40

20

180

无锡

70

50

40

20

180

常州

70

50

40

20

180

镇江

70

50

40

20

180

扬州

70

50

40

20

180

南通

70

60

40

20

190

泰州

70

50

40

20

180

盐城

35

50

20

20

125

淮安

35

25

25

20

105

宿迁

35

25

25

20

105

连云港

35

50

20

20

125

徐州

70

50

40

20

180

合计

770

610

450

260

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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