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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2012年度连云港市农村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2012年度连云港市农村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市水利局制定的《2012年度连云港市农村水利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2012年度连云港市农村水利工作意见
  (市水利局 2011年11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 “一号文件”精神,着力提升全市农村水利建设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村基础设施服务功能,现就做好2012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全省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以保障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和沿海、沿路环境整治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解决农村水资源供给、防洪除涝和水环境保护问题,提高综合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良性投入和运行机制,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12年计划投入 7.3亿元,完成农村水利建设土方4460万方、小沟级以上建筑物6660座、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7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9万人。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3709万元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投资15301万元完成疏浚农村河道3071万方、圩堤加固50万方;投资18293万元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工程,整治及衬砌骨干渠道291公里,新建及改造灌排泵站36座、装机功率4041千瓦;投资1250万元建设水土保持及山丘区水源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新建及整治塘坝38面;投资12773万元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整治及衬砌渠道548公里,新建及改造灌排泵站196座、装机功率7799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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