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加强融资政策引导。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连云港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在用好各类信贷产品的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债券市场、信托、金融租赁、股权、信贷资产转让、保险资金直投等多种融资方式。帮助中小企业与信托公司加强对接,充分发挥贷款类、权益类、融资租赁类、不动产类等信托产品的融资作用,努力在信托直接融资方面取得突破。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项目融资租赁、投资型经营租赁、售后回租等业务,盘活企业存量固定资产,带动外部融资增长。鼓励园区管委会充分发挥园区投融资平台的积极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初期的融资需求。
(二十五)搭建融资服务平台。推广网上融资服务模式,建立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共享平台,引导相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专业性投资公司等融资服务机构利用网络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息。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服务推介会、项目对接会、主题论坛等活动,促进金融、准金融服务机构增强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意识,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有效推广金融创新服务产品;组织金融服务机构深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服务。
(二十六)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房产、建筑物、土地、车辆、船舶、设备和股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专利权等资产登记部门要为企业融资、担保抵押和出质登记提供便利。禁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巧立名目向企业收取会员费、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等不良行为。市监察局、纠风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对中介机构乱收费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二十七)建立规范金融秩序工作机构。针对当前我市部分企业资金链持续绷紧、个别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市政府成立稳定规范金融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稳定金融秩序;金融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确保不随意抽贷、不抬高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各行业协会要共同倡议,互帮互助。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引导,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同时要加强对群众的金融知识、投资知识的教育宣传,增强防范风险意识。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