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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中保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马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林 市审计局副局长

  金万佐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红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李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殷路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组、维稳组和宣传组,分别由连云港银监分局、市委政法委和市委宣传部牵头,具体负责宣传引导、调查摸底、整顿规范、维护稳定、舆情控制等任务。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贯彻落实省、市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领导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三)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非法集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四)督促和指导各县区政府开展规范民间融资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政府金融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计划、工作规程、工作制度和其他有关文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规范整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汇总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对超出经营范围进行违规经营的,进行整改和查处。

  市委宣传部:牵头宣传组。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教育和提示公众防范各种形式的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和全市规范民间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市委政法委:牵头维稳组。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延伸犯罪活动;加强同政府及金融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切实做好维稳工作,打击挑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上访闹访行为,防止产生极端事件。

  连云港银监分局:牵头信息组。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案件的认定、评估、处置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做好公安机关对相关涉案人员的查处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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