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维护我市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6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唐国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苏 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元志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卢 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局长
王方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何东明 东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朱兴波 赣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汪 辉 灌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公民 灌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朱加刚 新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于治安 海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 超 连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汝凯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龚建华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邸占山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 昊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柏丛枝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钱 斌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 翔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淑清 市信访局副局长
易爱平 市经信委副主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华宏铭 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绪浦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 洪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杨国清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殷路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副局长
刘炳慧 市发改委副主任
崔恩山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