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打击非法集资和防范高利贷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打击非法集资和防范高利贷风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连云港市打击非法集资和防范高利贷风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切实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防范高利贷风险,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国家、省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疏堵结合,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秩序,有效防范民间融资风险;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高利贷风险,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营造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全面排查规范全市担保公司、理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融资性社会中介机构,对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且整改不到位、存在较大风险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涉嫌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犯罪行为的,坚决予以打击。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提高金融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水平,加强对民间融资组织的日常监控和管理,妥善处理新形势下民间融资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效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
(二)分类指导。按照“防控结合、维护稳定”的原则,对全市民间融资组织进行规范,保护合法经营的民间融资组织,依法取消非法经营的民间融资组织。
(三)依法规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民间融资组织进行有效规范,依法保护合法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四)分工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负责,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五)快速反应。按照处置程序和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发现、报告、控制和救助等环节相互衔接,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