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连政办发〔201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经济决策科学化、经营管理规范化的重要环节,对于改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逐步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二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三是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已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三、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内部审计机构要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一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二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四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五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六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七是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