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工作事项
| 主 要 内 容
| 责 任 部 门
| 协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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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 (1)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创新为核心,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 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城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民政局等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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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财税体制。
|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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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 市政府办公室、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城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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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
| 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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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 (1)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完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制度,继续减少、下放和规范行政审批。
| 市行政审批中心
| 市级行政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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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联合审批水平,完善行政许可后续监督检查制度,重视和加强对行政许可审批的事后监管。
| 市监察局
| 市级行政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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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特别是乡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 各县区政府,市行政审批中心、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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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
| 市行政审批中心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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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1)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抓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财政局、国土局、发改委、城建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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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都要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充分告知。逐步扩大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年检、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
|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城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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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 认真贯彻执行《连云港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和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加强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管理及其考核工作。
| 市监察局、法制办、信息中心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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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 (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暂行办法》、《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暂行办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作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
| 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政府各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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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
| 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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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 (1)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 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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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 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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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
| 对重大行政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政府每年选取1-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
| 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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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 1.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 (1)认真执行《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加强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与协调作用,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突出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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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规范性文件听证、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方式,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 市法制办、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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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
| 市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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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
| (1)认真贯彻实施《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对发布满2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
| 市法制办、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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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2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
| 市法制办、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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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加大综合执法推进力度,逐步实现文化市场、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业、交通运输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新突破。
| 市文广新局、国土局、环保局、城建局、农委、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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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 (1)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 市各有关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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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制定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 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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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 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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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监督协调机制,切实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
| 1.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 (1)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建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档案,增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市发改委、市各有关部门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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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监察部门要根据不同地区和时期市场经济运行、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和突出问题,确定审计和监察监督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开展专项审计和执法监察。
| 市审计局、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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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 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监督的同时,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和保障新闻舆论监督制度,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高度重视网络监督,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全面提升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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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实施行政问责
| 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坚持把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 市监察局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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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强解决争议能力,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 1.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
| (1)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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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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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行政争议化解互动联动机制,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互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 市信访局、法制办、司法局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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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建立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适应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 市法制办、财政局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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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 坚持用群众工作通揽信访工作,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机制和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保障机制,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市信访局、监察局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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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大推进力度,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 1.强化组织领导
| (1)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 市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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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要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决定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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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要根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的职责分工,制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考核奖惩措施,全面落实3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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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工作机制
| (1)建立符合国务院《纲要》精神和政府、部门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科学评价建设情况和水平。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培育管理。
| 市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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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增加考核分值,考核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 市法制办、发改委(目标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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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述廉述法考评机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培育和管理。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发改委(目标办)、人社局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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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学法制度
|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 市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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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的依据。
| 市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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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职晋职的依据之一。
| 市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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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依法行政乡镇行”活动
| 全面落实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六个规范化”建设活动和依法行政达标乡镇(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加快创建进度,提升创建质量,力争再经过2年的努力,全市50%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通过依法行政达标乡镇(街道办事处)考核验收。
| 市法制办
| 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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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加强机构建设
| (1)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推行县区政府法制工作和机构规范化建设,保证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经费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 各县区政府,市编办、法制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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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使用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
| 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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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努力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 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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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营造法治环境
| (1)完善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制度,抓好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刊物的依法行政宣传,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质量和效果。建立信息工作责任制及信息工作例会、信息员培训等制度,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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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市司法局、法制办
| 市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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