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

  (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认真贯彻执行《连云港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库,加强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行政监察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管理及其考核工作。(责任部门: 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信息中心;协助部门: 市各有关部门)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暂行办法》、《连云港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暂行办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作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协助部门: 市政府法制办)

  (八)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协助部门: 市政府法制办)

  (九)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对重大行政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市政府每年选取1-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重点评估。(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协助部门: 市政府法制办)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十)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与协调作用,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推行规范性文件听证、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方式,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协助部门: 市各有关部门)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价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办法》,对发布满2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每2年清理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坚持实施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协助部门: 市各有关部门)

  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加大综合执法推进力度,逐步实现文化市场、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农业、交通运输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新突破。(责任部门: 市文广新局、国土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农委、交通运输局等;协助部门: 市法制办)

  (十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制定行政裁量权具体工作规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完善和有效应用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责任部门: 市各有关部门;协助部门: 市法制办)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