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连政发〔201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科院院长、市九三学社主委徐大勇同志,多年来扎实服务农业发展,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取得了优异成绩,其“抗条纹叶枯病高产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应用”项目,荣获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我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徐大勇同志记二等功一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