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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


  全省教育系统要以“学习雷锋榜样、践行江苏精神、汇聚道德力量”为主题,大力倡导“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有好报”的“四好”风尚,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结合师生实际,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日”、“学雷锋活动周”和“学雷锋活动月”活动,把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与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紧密结合,融入课堂教学、融入社会实践、融入校园文化、融入学校管理,融入江苏“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使之常态化、持久化、有效化,使之成为江苏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广大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重点在全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以雷锋精神为重要内容的校园文化建设、大力选树宣传本地本校先进典型和认真开展雷锋精神研究等方面做出特色,抓出实效。

  1.全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雷锋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校要将学雷锋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纳入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评价体系,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学校班级、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等通过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大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了解雷锋先进事迹,崇尚雷锋高尚品德,感悟雷锋时代精神,从身边事情做起,做有道德的合格公民。要进一步深化“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以“学习雷锋、为人师表”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努力提高师德素养,树立良好学风,专心教学、潜心育人,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以“践行雷锋精神、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解三促”活动部署,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以雷锋精神为引领,走进学校、走进师生、走访家长,查隐患、查实情、查问题,解困难、做实事、惠群众。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全面开展,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踊跃参与学雷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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