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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
(苏教高〔2012〕1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部署,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现就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部署,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着力改革体制机制、推进教育资源开放共享;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强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升人才培养整体水平。力争在解决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取得新突破。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要,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和创新型省份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原则

  一是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坚持育人为本,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紧密围绕创新培养模式、改革体制机制、优化结构布局、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坚持系统推进,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高等学校把资源配置和工作着力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坚持重点突破,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发挥工程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调动主管部门、高校和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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