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办〔2011〕607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1年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节日期间的质监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是质监部门的神圣职责。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抓好节日期间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尤其要组织力量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等节日、旅游热销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二)以食品和关系人体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要充分发挥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的作用,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扩大案源,提高执法打假有效性。要加强节日期间12365热线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尽职尽责,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消费者投诉举报。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供暖锅炉、液化气瓶等特种设备事故高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督促企业确保节日期间特种设备不出重大安全事故。
(四)结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妥善安排好窗口单位的业务值班,及时处理相关业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确保节日期间各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二、认真落实责任,加强节日期间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完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危及内部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及安全事故。各单位在节前要认真组织以防火、防盗、防泄密和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要加强对危险物品仓库、计算机房、配电室、档案室、机要室、财务室、食堂等重点部位以及办公区、培训中心、出租房屋等责任区域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完善和强化消防、防盗、卫生等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火灾、中毒、泄密和被盗等事故。要加强单位机动车辆管理,严格用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及时检修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各类诈骗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