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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度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度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津质技监直党[2011]27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巩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促进新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党委将于今年11月份对局直属各党组织、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主要内容

  重点考核《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规定工作落实情况。

  二、考核方法步骤

  本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自查申报、综合考评、会议交流、推荐和直属机关委员会审定的方法,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

  1、自查阶段(10月31日-11月4日)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组织认真对照《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1500字左右),并按照先进(90分以上)、良好(80分至89分)、一般(60分至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确定本单位自查分数(等级)。各单位自查报告及《2011年度直属机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申报表》务于11月11日前报机关党委。

  2、综合考评阶段(11月7日-11月18日)

  由机关党委组成考评组,对各单位逐一进行考评。考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查看相关资料等方法,对各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3、会议交流、推荐阶段(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分别召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党建责任制考核会议,听取各单位落实党建责任制情况汇报,展示各单位相关资料。在听、看、查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25%的比例,推荐出6个2011年度直属机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

  4、审定阶段(时间另定)

  机关党委考评组综合梳理汇总各单位自评、考评组综合考评和推荐情况,在重点核查其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完成机关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情况,有无重大违纪现象的基础上,向直属机关委员会提出本年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建议名单;直属机关委员会在听取考评组汇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年度直属机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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