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经自治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1〕36号)精神,设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教育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㈠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
㈡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学校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
㈢ 面向自治州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和成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㈣ 承担自治州在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和其他各类短期培训。
㈤ 承担自治州电视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信息技术教育以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㈥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州广播电视大学设7个内设机构(相当于科级)。
㈠ 办公室。
组织协调学校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校务信息、校务公开、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学校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检查督办学校党政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㈡ 教务处。
组织全校教学工作,拟订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检查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承担学校课程安排、学生实践、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拟订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教学人员外出进修事宜;负责教学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领导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负责与有关单位进修交流、协调有关工作;拟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