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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财政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围绕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四德”建设,深入学习领会新疆精神的实质,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目标,广泛开展符合财政部门特点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处室、单位要充分利用自治区第11个“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月”等专题教育活动的契机,坚持开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读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从思想上、行动上弘扬新疆精神、践行新疆效率,努力提高文明素养、增强服务意识,筑牢为财政事业发展做贡献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以机关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和谐机关建设
  一是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和谐财政,和谐机关”的目标,把营造改革发展的政务机关、清正廉洁的服务机关、诚信规范的信用机关、优美和谐的人文机关作为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要按照“主题不变、充实内容、选好载体、抓出成效”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区直机关“十佳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卓有成效地开展好“文明单位”、“平安单位”、“模范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二是结合开展机关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坚定信念、发扬传统、廉洁从政”的工作要求,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廉政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以开展治理“懒、散、庸、拖、贪”现象和优化发展环境为抓手,将道德实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创建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强化服务意识,彰显文明素养,倡行“新疆效率”,提高财政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在履行财政工作职能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变化,在社会和基层群众对财政工作满意度上有新提升。
  三是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拓宽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围绕喜迎党的“十八大”,向“十八大”献礼等系列活动,开展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职工文化活动基地”建设,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举办好第五届厅职工运动会等各类符合机关特点的文体活动,满足广大干部职工求知、求美、求乐、求健的精神需求,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营造和谐机关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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