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财政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12年财政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并研究制定本处室、单位的2012年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组织开展好创建活动,将《2012年财政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处室、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计划,务于3月12日前报厅文明办。
附件:2012年财政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12年财政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12年,财政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厅党组的中心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大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宗旨,以“科学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提升水平”为核心,以“变化、变革、创新”为理念,为实现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大力弘扬“新疆精神”、践行“新疆效率”,深入开展机关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财政业务能力,不断提升财政厅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自治区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夯实机关思想道德建设基础
一是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紧紧围绕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效率意识、执行意识,同心、同向、同调、同力,把党的一系列创新理论和符合国情区情发展实际的时政热点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观看电教片、邀请专家辅导讲课、举办专题讲座和调研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学习和运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浓厚氛围。要深入研究思考如何将党的创新理论贯彻到财政改革事业中,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和改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方式方法,通过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努力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文明素质、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先进理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推动财政中心工作服务。
二是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幸福线”的思想,自觉把民族团结教育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结合自治区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认真抓好对《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贯彻,并组织各族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六好”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互帮互助、结对共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倡导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人人为民族团结做贡献、人人当民族团结好模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