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安排2012年财政监督工作时参考。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2012年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性财政监督观,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深入开展财政收入、支出、会计和内部监督,大力开展财政厅机关建设年活动,加强预算监管,强化财政监督基础工作,完善财政部门内控机制,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促进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和强农惠民政策有效落实。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内控机制,强化财政内部监督
(一)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坚持把服务财政管理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作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方向。根据财政部《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建立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厅长专题会议制度、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联络员制度、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专题报告制度和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制度,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业务管理机构内部监督检查操作手册》。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监督机构组织实施、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所属单位协作配合”的工作运转机制,提高内部监督的覆盖面,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把业务管理机构制定政策的科学性、执行政策的规范性、内部管理的完善性等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提升内部监督层次,加快财政监督与部门内控体系建设的衔接,完善财政内控管理体系。
(二)积极组织内部检查。按照《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财政部门内设预算管理机构30%”的要求,加强与厅机关单位、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的协调配合,选择部分厅属单位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关注财政厅内部各业务部门财政政策执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日常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情况,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工作的预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