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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本市导游人员实施年审考核验证的时间为年审培训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应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对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并做好导游人员的年审申报工作,认真填写《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各部门、各单位应安排专职办证人员负责年审资料的收集及报送等工作;专职办证人员应持部门或单位介绍信分别向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交送已输入年审培训合格信息的“上海市导游年审培训信息卡”、导游证(IC卡)、《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和《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导游管理服务机构使用)等凭证材料。为减少导游证(IC卡)在办理过程中的积压时间,各单位可分多次送交,分批及时办理。

  四、联系方式
  (一)培训考试:
  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  考核部
  联系人:韩跃英、刘纯
  联系电话:61322180、61322153
  地址:海防路429弄100号
  (二)审核验证:
  受市旅游局委托,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自年审培训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即开始受理审核验证,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6:30;办理审证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验证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
  出境游旅行社、外资旅行社及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审核验证资料受理地址:
  中山西路2525号 华亭宾馆2号楼415室
  联系人:宗晓花
  联系电话: 64391818-2415、2417
  其他旅行社及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审核验证资料受理地址:
  金陵东路2号507室
  联系人:秦安宜
  联系电话:63391539  63391557
  请各区县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辖区内的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12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略)
  2.《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

  上海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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