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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二)深化重点产业园区节能。将节能降耗纳入产业园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作为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和建设、改造的重要内容,鼓励园区企业共享能源基础设施平台,通过集中供电、供热(冷),实现能源高效循环和梯级利用。结合产业园区发展工作总体安排,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培育一批节能示范产业园区。

  (三)狠抓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完善重点用能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启动省“千户企业节能行动”,印发《千户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加强节能目标责任管理。严格依法执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重点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工业领域“万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企业节能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根据国家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有关安排,组织工业企业开展节能减排专项行动。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稳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强化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宏观指导。根据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十二五”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确定2012年全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市(州)并落实到企业。做好省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项目组织申报、遴选和资金下达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落后小企业资金支持。

  (二)加强重点行业准入管理。全面开展“双高”行业排查,对黄磷、铁合金、焦化、水泥等行业严格实施准入管理,对达不到装置规模、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节能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准入。认真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完善工业改扩建项目能评制度,严格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审查,防止“双高”及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行业,继续按照淘汰类、限制类、允许类和鼓励类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并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

  (三)积极优化能源结构。立足我省资源,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在全省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组织开展分布式能源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工业园区集中供能、工业企业热电冷三联供等分布式能源试点项目,探索建立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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