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西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的通知
(桂科农字〔2012〕44号)
各市科技局:
根据《广西创新计划(2011-2015年)》和《广西“十二五”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现启动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做好本市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镇、村(试点)申报工作,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十一五”期间已经被认定为自治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的村镇不参加此次申报。每个市原则上申报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4个,示范乡镇(试点)2个。
二、组织申报单位按照《广西“十二五”
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编写、提交示范村镇(试点)实施方案和示范村镇(试点)与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
三、实施方案和技术依托合作方案(一式7份)经市科技局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市科技局于2012年4月10日前连同《 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申报名单汇总表》统一报送我厅农村科技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sqzx0605@163.com”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农村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莫鸿业 0771-5880305
覃明园 0771-2610102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邮编:530012。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广西“十二五”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时期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精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广西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广西创新计划(2011-2015年)》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导向作用,特制订2011-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围绕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这一目标,以“富民、惠民”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切实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从村、镇二个层次开展科技示范村、示范乡镇(试点)建设,推动一批依靠科技进步建设新农村的科技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