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十五条 财政用户需填写UKEY年检信息表(附件5)并由各处室报送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

  第十六条 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对逾期未年审的单位用户将进行停用处理。

第九章 罚则

  第十七条 预算单位用户申领UKEY需按照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申请,不得虚报。如发现虚报申请情况财政厅将停止该用户的使用权并收回UKEY。

  第十八条 为保证财政信息安全,UKEY使用单位需对UKEY进行严格管理,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如发生丢失或损坏补办时需交纳UKEY成本费用,如发生三次以上情况写出书面检讨。若造成财政数据安全的追究其单位的责任。

  第十九条 确保财政用户的有效性,财政厅每年将对所有用户进行年检,当发现用户身份信息与UKEY不符的情况将停止该用户使用权。若造成财政数据安全的追究其单位的责任。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表1:
  UKEY申请表

  单位名称:自治区xx

  法人姓名: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经办人身份证:

  序号 申报人姓名 性别 族别   身份证号   访问财政业务 系统用户名称 申请领用时间

  1   小王   男  汉族 650103198012770000 国库、预算    WST_LH  2010-12-12

  2   小李   男  汉族 650103198012440000 国库、预算、非税 WST_SJM  2010-12-12

  3   小张   男  汉族 650103198012230000 国库、预算    WST_WY  2010-12-12

  4   小牛   男  汉族 650103198012240000 国库、预算    WST_DJYT 2010-12-12

  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UKEY领用申请书

  自治区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