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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身份认证数字证书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第七条 预算单位及其他需接入金财网络的用户首次领用UKEY需要完成相关信息的审批报送工作。

  1、用户按照要求填写《UKEY申请表》(附件1),提交财政厅信息网中心(金财办)进行审批。

  2、用户需同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章 发放

  第八条 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UKEY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UKEY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发放UKEY,并出具UKEY发放确认单(附件2)。单据一式两份,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与申请单位各执一份。

第五章 补办

  第九条 用户发生UKEY的丢失、损坏等情况必须及时向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申报并进行UKEY的补办手续。补办UKEY需缴纳UKEY硬件成本费每个35元。

  第十条 申请补办UKEY需要完成以下相关信息的审批报送准备工作。

  1、对原使用UKEY信息进行注销。

  2、打印《UKEY补办申请表》(附件3),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财政用户需要处室负责人签字)。提交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领取新UKEY进行使用。

第六章 变更

  第十一条 如发生用户信息、访问财政业务权限信息的变更则必须向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申报进行UKEY的变更手续,填写《UKEY变更申请表》(附件4)。

第七章 损毁

  第十二条 为了保证UKEY中数字证书的安全,对于使用过程中损毁的UKEY,必须上交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进行统一销毁。

第八章 年检

  第十三条 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由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统一进行年检工作。

  第十四条 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每年对自治区本级财政用户进行统一年检,各单位按照年检要求提交本单位最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用户及UKEY年检信息表(附件5)完成单位信息年检工作,年检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金财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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