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泛宣传发动
浓厚的舆论氛围是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快捷有序推进的重要保证。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宣传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创建先锋示范城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基层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广泛进行思想发动,确立正确舆论导向,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1.媒体宣传。市县两级新闻媒体要注重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讲究效果,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专访、记者连线等形式,向群众展现立体化、宽容量、广覆盖的新闻报道,使创建先锋示范城的舆论声势更大、争创氛围更浓、实践效果更优。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创建先锋示范城专题栏目(栏目名称可自拟,但应当彰显出创建先锋示范城主题),每周播(刊)出次数不少于2次。专题栏目开设时间要在2012年3月31日前完成。
2.网络宣传。市委将在“绿城党旗红”党建信息平台上设立创建先锋示范城专题网站。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在官方网站上设立创建先锋示范城专题栏目,对本县区本单位本部门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展示。完成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宣传内容至少每个星期更新一次。
3.单位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文化长廊、墙板报、宣传口号、宣传海报等形式,认真搞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思想发动和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创建先锋示范城的目标要求、进展情况、重要动态、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本单位院内显要位置悬挂创建先锋示范城宣传条幅;至少要开辟一个学习园地(或黑板报、墙报、橱窗);单位内部有电子屏幕的要在电子屏幕上每天安排滚动播放创建先锋示范城宣传标语和有关内容(且至少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宣传标语)。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在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完成时间:2012年4月10日前,此后至少每个季度结合时势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更新一次内容。
4.社会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交通主干道、主要街道、沿街单位墙体、重要公共场所等明显位置设置、涂刷固定标语或悬挂宣传条幅;各县区、开发区要在市区、县城和各乡镇交通要道及人口稠密区和重要公共场所,利用户外广告牌或电子屏幕发布创先争优公益宣传广告。完成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户外公益广告要求至少每半年更新一次内容。
5.特色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开通手机短信、组织征文比赛、举办演讲比赛、开展巡回报告、制作专题片、编辑宣传画册、自创文艺节目汇编等形式,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展示,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舆论氛围。完成时间:结合形势,定期组织开展。
四、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