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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做好创建先锋示范城动员部署和社会宣传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做好创建先锋示范城动员部署和社会宣传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南党建办〔2012〕1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双管单位党委(党组),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创建先锋示范城动员大会精神,积极营造全市重视、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迅速在全市掀起创建先锋示范城的热潮,现就做好创建先锋示范城动员部署和社会宣传氛围营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快速动员部署
  快速动员部署是扎实有序推进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召开动员大会,层层传达《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定》和南宁市创建先锋示范城动员大会精神,部署本县区本单位本部门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具体措施。各县(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直属各党委(指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局、国资委、大明山管理局、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下同)的动员大会要于3月18日前召开,其它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含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动员大会要于3月25日前召开,其它基层党组织的动员大会要于3月31日前召开,确保3月份前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动员大会后,要在两天之内将有关动员大会的动态信息报市委党建办。
  二、精心制定方案
  科学的方案是抓好先锋示范城创建工作的前提。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市委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定》、《实施方案》和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目标要求、活动内容、方法步骤进一步细化、具体化,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寻计问策,创新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做法和措施,抓住关键,突出实践,稳步推进,实现自选动作有特色。各县(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委直属各党委制定的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方案,要于3月23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它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含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制定的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方案,要于3月3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它基层党组织制定的创建先锋示范城工作方案也应按照隶属关系及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要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和报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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