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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推荐参与“先锋力量——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加强对推荐参与评选活动的指导,成立市国资委推荐参与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推荐参与评选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活动办公室)。其中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具体负责推荐参与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的推荐评审事宜,另评选活动办公室由市国资委组织宣传科、领导人员管理科、办公室的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推荐参与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推荐参与评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评选的对象范围:
  各监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评选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信念坚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始终保持先进性,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带头争创佳绩。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身体力行影响、带动、团结周围的群众,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带头服务群众。具备较强的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密切联系群众中,顾全大局,廉洁奉公,作风正派,群众反映好。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尤其是在维护社会安定、推动经济发展和抢险救灾等方面表现突出。
  4、带头遵纪守法。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顾全大局,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带头弘扬正气。坚持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四、推荐参与评选活动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
  1、启动工作(4月6日前)。下发通知,部署推荐参与评选活动工作。
  2、开展推荐参与评选活动(4月6日-4月20日)。各监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开展参与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的推荐活动。
  3、推荐候选人(4月20日前)。
  ①各监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分别推荐1名先锋人物,作为参与“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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