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推荐参与“先锋力量——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南国资党委[2012]11号)
各监管企业、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典型示范大行动,选树一批基层党组织涌现出来的共产党员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以身边的先锋人物为榜样,努力践行广西精神、南宁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先锋力量-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南创组发[2012]4号)精神,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于2012年4月-6月在各企业开展推荐参与“先锋力量--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先锋力量--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2、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推荐表
3、南宁市创先争优特别荣誉奖推荐表
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2年3月
附件1:
关于推荐参与“先锋力量-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典型示范大行动,选树一批基层党组织涌现出来的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弘扬他们克己奉公、率先垂范、吃苦耐劳、鞠躬尽瘁的先进事迹,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以身边的先锋人物为榜样,努力践行广西精神、南宁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党委决定,于2012年4月-6月在各企业开展推荐参与“先锋力量--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推荐参与评选活动宗旨
开展推荐参与“先锋力量-南宁市创先争优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活动,旨在通过深入挖掘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各企业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科学发展之先、争社会和谐之优,解放思想,赶超跨越,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同时,通过发动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评选活动,把创先争优作为一种理念融入思想、作为一种动力融入工作、作为一种追求融入人生,使创先进、争优秀成为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
二、推荐参与评选活动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