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石马河污染整治的工作方案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9月1日以粤环发〔2010〕86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下称《纲要》),落实省委、省政府珠江三角洲各市现场会精神,加大石马河污染整治力度,确保东江水质安全,按照《
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深圳、东莞、惠州三市签订的《界河及跨界河综合治理计划》,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省委、省政府珠江三角洲各市现场会为契机,以深圳、东莞、惠州三市环保一体化为平台,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通过布局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工程减排等综合整治措施,全面提升石马河流域环境承载力,建立健全跨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共同推进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确保水质逐年改善、阶段性目标按期实现,东江水质安全得到保障。
石马河污染整治总体目标是:近期有所突破;中期水质持续改善;远期达标交接。即通过实施综合整治,使水质由现状劣Ⅴ类分阶段逐步改善到满足功能要求的Ⅲ类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一)近期目标。
到2012年底,经济和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排放总量在2009年基础上分别削减40%、60%和50%以上,不再新增超标污染因子。深莞交接断面(企坪断面)、惠莞交接断面(潼湖平塘与谢岗涌交汇处断面、东岸涌赤岗村断面)、石马河口断面(位于桥头镇邵岗头村)枯水期氨氮和总磷浓度分别低于68mg/L和0.4mg/L、6mg/L和0.5mg/L、6mg/L和0.5mg/L,其他指标达Ⅴ类;丰水期直接排入东江干流的河口(含石马河口和东岸排水闸)水质总体优于IV类。
(二)中期目标。
至2015年,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恢复工业和景观用水功能,生态有所恢复,深莞、惠莞和石马河口交接断面枯水期氨氮达到V类、其他指标达IV类,丰水期水质全面达Ⅲ类。
(三)远期目标。
远期达标交接:到2020年底,流域水体水质基本满足功能要求,生态基本恢复,深莞、惠莞交界断面达标交接,石马河水质全面达到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