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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参加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参加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财政局、农委、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
  《防城港市参加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防城港市参加广西名特优农产品
  交易会工作方案

  为扩大我区名特优加工农产品知名度,进一步开拓区内外市场,推动我区农产品特别是加工农产品销售,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升级,增加工农业产值和农民收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开始,定期在各设区市举办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2011年12月9日至15日,以“生态绿色美广西,加工特色好产品”为主题的第一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将在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会期共7天。为做好我市参加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的组织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机制,围绕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和适应市场需求,以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为平台,以做强我市加工农产品品牌为抓手,以扩大加工农产品销售市场为重点,以强化产品创新、打造名牌产品、加大宣传和流通体系建设为依托,着力解决农产品质优价廉与市场影响力不足的矛盾,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活动内容
  (一)展会形式。以销售农产品加工品为主,成果(技术、产品)展示为辅;通过现场展销,推动贸易合作。
  (二)主要活动。包括会前新闻发布会、采购商专场、开幕式、招商贸易洽谈与签约仪式、产品展销、活动评比、总结表彰等。
  三、参展要求
  (一)参展产品
  家禽和宠物活体不作为参展产品。参展产品原则以经初、深加工的农产品为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种养的名特优农产品的加工品,相关技术、物流服务产品。
  2.实体产品原则上要有注册商标或合法授权贴牌,需经过清洗、分级、包装、加工等处理,以分装或包装形式展示销售。
  3.加工类食品产品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参展时,企业须备好工商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有效期内以及有效期内检疫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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