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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六、坚持“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督促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公路客运站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公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一是严格落实服务标准。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公路客运站继续推行“三优三化”(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客运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活动,落实各项客运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效能和质量。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维护好运输秩序。公路客运站在客流高峰期要增派服务人员,为旅客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旅客提供重点服务照顾。二是加大服务力度。各公路客运站要增加投入,加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采取提前预售票、发售团体票、上门售票、网上售票等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广大旅客。三是加强信息服务。各公路客运站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电视、广播、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合理引导旅客出行。四是加强志愿者服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当地工会、共青团及其他有关部门,借助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春运志愿者服务,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

  七、践行爱心春运,展现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各有关单位一是要按照我局与团市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能帮就帮 敢做善成 温暖同行”-南宁市千名务工青年2012年春节主题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南团联发〔2011〕31号)要求,发动道路运输企业向优秀农民工奉献爱心,向他们赠送返乡车票。二是要结合我市2012年春运总体安排,参考去年春运做法,通过捐款捐物、好人好事等形式向学府子弟、优秀农民工、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等人群送温暖。三是要把践行爱心春运列入创先争优活动、“五个一百”星级服务评比活动的宣传内容,对外展现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八、加强春运宣传,规范信息报送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借助各类新闻机构广泛宣传春运组织方案制定、落实情况和春运工作进展情况,使群众及时了解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二是发挥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客观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曝光的问题要及时改进。三是通过网站公布信息、印制发放旅客出行指南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四是积极报送新闻宣传材料。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报送春运工作中具有新闻价值的题材的情况材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将报送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宣传材料同时抄报我局,市公路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也要积极组织撰写相关宣传材料报我局。突发事件情况材料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局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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