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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春运顺利进行

  2012年春节的时间较早,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高度叠加,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出现雨雾、大风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各有关单位、企业、公路客运站要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有关单位、企业、公路客运站要认真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经验,修改、完善本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并层层落实执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会同参运企业,按照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预留至少100辆客车、30辆货车的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并确保该车队时刻处于可出动状态。市港航管理处要会同有关企业,确保港航应急抢险队时刻处于可出动状态。市公路管理处要做好合理安排,确保一旦所辖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发生险情,迅速启动公路抢险应急预案,公路应急抢险队伍按照指令迅速赶赴出险地点实施抢险;要提早组织开展所辖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工作,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的协调,争取其在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方面的大力支持。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在做好恶劣天气下公路保通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根据通报的信息及时对客运班线运行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有关单位、企业、公路客运站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春运期间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各道路客运企业、公路客运站要提高应急运输服务水平,因恶劣天气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道路客运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应向旅客开放公路客运站候车室,为旅客提供必要的防寒物资、食品、应急药品,确保旅客不受冻、不挨饿。同时,要注意做好解释工作,向旅客提供出行信息和退票服务。

  五、加大工作力度,维护春运市场秩序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的维护工作,要严格执法,全面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一是加大监管力度。要增派执法人员,深入公路客运站等旅客主要集散地,通过派驻、巡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甩客倒客等违法(规)行为。要特别加大对仿冒出租汽车外观从事非法营运的桂AT牌照私家车以及各公路客运站周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在市区范围内,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三车”非法营运的文件要求,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城区做好残疾车(含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人力车(含机头人力车)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二是要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法纪律。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三是稳定运价。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汽车运价规则》、《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价规则与运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客运站收费管理办法》,积极配合物价部门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提前公告客运班线票价,严厉查处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四是及时处理旅客投诉。要提前公开春运投诉电话,全天候受理旅客咨询、投诉并及时处理。五是要加强区域沟通协作。相关县(区)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合作,建立完善道路客运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共同净化道路客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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