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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三、全面落实安全监管与维稳工作责任,确保春运安全和行业稳定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把确保春运安全和行业稳定作为2012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总体部署,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行业维稳工作的相关制度,全力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此,一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通过明察暗访,查找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公路建设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一律不得参加2012年春运。二是加强营运车船技术管理。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所属营运车船的维修制度,并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车船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营运车船不得参加2012年春运;要对运输企业、公路客运站及营运车船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2012年春运。三是加强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驾驶员,并认真落实中途休息制度,杜绝疲劳驾驶、带病驾驶、超速驾驶。具备条件的,应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四是督促公路客运站和码头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公路客运站要严格履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职责,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要求,做到对上车行包逢包必检,对出站客车逢车必检,坚决杜绝旅客携带违禁物品上车和站内超员发车等现象。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要充分把GPS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与传统管理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两客一危”车辆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系统。六是强化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企业、车船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七是要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开通短信和电话投诉渠道,完善营运车辆车内公示信息内容,便于乘客了解、监督。八是加大力度打击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列入“黑名单”,向有关部门和行业通报;符合取消营运资格情况的,坚决取消。对营运车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件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加重处罚。九是及时排查和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畅通企业和群众诉求渠道,通过GPS等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对行业动态信息的监控,及时发现和化解行业矛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行业非法聚集行为和责任人。十是春运期间,禁止出台涉及利益调整、市场开放、运价调整等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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