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 重点工作 | 牵头部门或单位 | 配合部门 |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拓宽投入渠道 | 推动各县(市、区)加大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财政投入,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能力建设。 | 市发改委、财政局 | 市市政局、环保局 |
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示范城市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示范项目建设。 | 市市政局 | 市发改委、财政局 |
改善工作环境,完善环卫用工制度和保险救助制度,落实环卫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加强从业人员岗位职业技术培训,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政局 | 市人社局、财政局 |
建立激励机制 | 研究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补贴机制和税收优惠政策。 | 市财政局 | 市地税局 |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盛放和投放生活垃圾,鼓励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 市市政局 | 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 |
研究建立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推进机制和废品回收补贴机制。 | 市工信委 | 市财政局 |
健全收费制度 |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改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指导和帮助各市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 市物价局 | 市市政局 |
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 市财政局 | 市市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