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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创新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六)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励各类创新主体大力创造和运用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从2011年起,市人民政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申请发明专利和奖励发明授权。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和奖励发明专利。建立并强化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综合协调机制,2012年内落实市、县(市、区)两级专利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安排工作经费。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运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及专利服务经济专项活动,加强专利转化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专利技术转化推广活动,促进现有专利的应用,引导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到2015年,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建立知识产权试点县(市、区)2个,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以上,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七)科技惠民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向公众普及人口健康、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等科学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养。加快推进科技馆等各级各类科普设施建设,扶持科普作品创作,建立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4个、科普示范村4个。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建立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示范4个。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开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相关技术研究与示范,加强生态环境和物种保护,建设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1个。加强基层科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及县(市、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提升全市科技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责任分工
  (一)部门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科协、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资源,加强集成联动和资源整合,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合力。
  市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创新计划、督办检查等工作。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宏观管理与统筹协调创新计划,牵头制定创新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创新环境与机制建设,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加快推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与发展;扶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负责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及科技工程、行动实施的督查。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财政资金安排的创新计划项目预算、经费落实、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等。
  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安排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园区的规划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项目,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综合协调工作,牵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等。
  市工信委负责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开展产品创新,抓好企业技术创新示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扶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联合,推动企业深入实施专利战略,培育创新型企业等,组织实施工业重大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市人社局协同组织部门指导人才建设,负责培养技能人才,负责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创新团队建设等。
  市国资委负责监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技术创新,建立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科技创新的考核制度。
  市农委负责组织指导农业新产品开发;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新技术集成、新品种应用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培育一批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农业名牌产品,组织农民职业培训,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等。
  市教育局负责联系组织国内外高校科技力量参与创新计划的实施,引导市内企业与高校建立紧密持续的科技合作关系,利用高校的科研成果发展本地经济;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教园区建设,指导职业教育发展,培养产业技能人才。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引进,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污染物减排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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