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适当集中、节能省地。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群众适当集中兴建住房;要符合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要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建材资源,尽可能建设节能省地的新农居。
三、攻坚战的建设要求
(一)村庄规划和设计。对于茅草树皮房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好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对处于抗震设防区的,须按标准做好农房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村庄规划和农房设计图纸要按程序报审。
(二)建设形式。采取拆除重建的建设形式。
(三)建设标准。农村茅草树皮房翻建、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户均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
(四)补助对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现居住在茅草树皮房中的农村贫困户。
(五)工作要求。一是上思县人民政府要规范补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上思县在报送方案备案的同时,必须向我市危改办提供茅草树皮房补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在详细地址、房屋现状照片以及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以便我办报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备案;二是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作为“一户一档”的重要内容;三是对不属于集中连片茅草树皮房的,应以原址翻建为主;四是要结合做好“四通五改六进村”,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古村落、古民居;六是要试点探索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性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七是要做好抗震设防设计施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八是此次茅草树皮房攻坚战结束后,再发现仍有茅草树皮房的,我市将责成其限期改造完毕,所需资金由仍有茅草树皮房的各县(市、区)政府自筹解决;九是属于拆除异地重建的,建好新房必须拆除原有旧房。
(六)时间安排。
⒈开工建设阶段(2012年1月底-2012年6月中旬)。
上思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制定和细化上思县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实施方案。将攻坚战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农户,并在整体开工建设前,将实施方案以一式两份形式报送我市危改办,以便市危改办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自治区危改办备案。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茅草树皮房攻坚战在2012年1月底全面启动,2012年6月底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