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做到: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一张安全告知书、安全疏散图、重点区域消防平面示意图;结合本场所情况,每天开展不少于一次“三提示”行动;对每名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新进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疏散应急演练。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大型活动现场应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机、船)场所、站台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电子显示屏、车(机、船)载视频和广播系统应经常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在全省各大旅游景区和旅游场所逐步建立消防服务站;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导游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六)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到“九个一”:通过远程教学、现场传授等方式对全省消防重点单位、列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每年全部轮训一遍;培养一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一套完整的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每月检查火灾隐患不少于一次;每年开展全员消防培训不少于一次;制定一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醒目位置张贴一张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设置一个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所有消防控制中心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加强《纲要》贯彻落实的保障工作
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宣传队伍、完善宣传设施和严格考核验收上狠下功夫,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推动全省消防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形成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五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年度量化目标任务,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体、卫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结部署会议,策划重大宣传活动,及时解决《纲要》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通过试点单位引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2011年,每个市县要在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社会单位分别确定不少于2个试点单位,以此为样板进行推广普及。自2012年开始,按照每年达标数不少于25%的比例,到2015年,所有社区、农村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达到工作目标。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取推进力度大、工作效果好、富有特色的市县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试点单位(场所)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