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应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海南省消防条例》的贯彻落实,结合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的战略部署,着眼于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促进全省消防安全环境持续改善,力争到2015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全面覆盖城市社区、家庭、学校、单位场所,乡镇、农村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覆盖率达到60%。
(一)深入推进新闻媒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省内各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省内报刊、广播、电视、有新闻资质网站等主要媒体要及时报道消防工作重要动态,做好重大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宣传教育;及时曝光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二)深入推进社区、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做到“五个一”:制定一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居民防火公约;以社区消防工作“三员”(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消防管理员、楼栋消防宣传员)为基础成立一支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和帮扶老弱病残及鳏寡孤独等特殊群体活动;每个小区设立不少于一块(个)消防宣传牌(栏)或橱窗;每年组织居民参加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每栋住宅楼确定一名志愿消防宣传员,在各楼道绘制、张贴疏散逃生示意图,开展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协助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标识。城市家庭做到“六个一”:每户有一本全民消防知识手册;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每年开展一次家庭灭火逃生演练;每年接受一次社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定一份家庭应急疏散逃生预案;鼓励家庭配备一套简易灭火逃生装备(如应急手电筒、逃生绳、简易呼吸面具、小型灭火器、消防软管或水管等)。
(三)深入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做到“十个一”:聘请一名校外消防辅导员;建立一支由保安和教职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伍;每学期上一堂消防知识课;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一个固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在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疏散逃生标志;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每月播、刊、发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内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学校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消防主题活动;小学、初级中学每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
(四)深入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乡镇、行政村做到“八个一”:制定一套消防安全教育、自治联防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在行政村人员集中场所建立一个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在集市、场镇设置一块(个)消防宣传栏(牌)、橱窗;每年农忙、火灾多发时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一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演出;在“送电影下乡”活动中,在每部影片片头播放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片;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