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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该补偿标准不包括土地补偿费。

  附表二
  附属设施迁移补偿标准

项目

补助标准

备注

电表及线路

报装费

500元/表

 

室内暗装

5000元/户

 

室内明装

1000元/户

 

水表及水管

报装费

500元/表

 

室内暗装

1000元/户

 

室内明装

500元/户

 

电话

 

 

200元/户

 

有线电视网

 

 

360元/户

 

宽带网

 

 

100元/户

 

空调

挂式

150元/台

中央空调按实际搬迁支付

柜式

300元/台

自挖水井

人工挖深度5M内

2000元/眼

 

机钻水井

深度30M以上

100元/米

 

水池、水柜、水箱

 

200元/立方米

 

太阳能热水器

 

1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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