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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2011修订)

  4.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五)会议有关工作: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批示,组织召集并落实会议准备工作,做好会议通知、签到和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1.国家、区、市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全国、全区、全市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治理情况;

  4.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5.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6.上级和局领导认为需要进行督查的其他事项。

  (二)监督检查对象:

  由上一级部门对下一级部门进行督查,各管理机构对所分管的领域、行业的基层单位进行督查。

  四、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

  局向市报送时间:上半年为当年7月10日前,年度为次年1月10日前。

  局直属单位向局报送时间:上半年为当年7月8日前,年度为次年1月8日前。

  (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

  局向市报送时间:每月1日报上月的月报表(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局直属单位向局报送时间:每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上月的月报表(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三)行业事故统计报表

  1.月报表的报送时间:每月5日前报上月的月报表(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2.季度表的报送时间:每季度首月的7日前报上季度的报表(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安全生产活动的计划、汇报、总结等按照具体文件要求报送。

  (五)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

  1.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各单位(部门)应制定并落实专人值班制度,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情况、信息的上报及反馈工作;

  2.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安全隐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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