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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备注:
  1、本表一式四份,主管税务机关签收并加盖受理专用章后退企业两份,税源管理部门、政策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2、专项申报项目:按照资产损失内容逐项(或逐笔)填写,如“固定资产一报废毁损损失”、“固定资产一盘亏丢失损失”等。
  3、凡报送的资料为复印件的,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并附上目录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4:
  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资产损失清单申报汇总表
  (  )年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元

行次

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识别号

税前扣除金额

清单申报

专项申报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

 

 

 

 

 

……

合计 

 

 

 

 

纳税人声明:所填报的以上情况和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愿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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