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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南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李 耕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宏飞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朝安 副局长
  蔡友清 副局长
  张海光 纪检组长
  覃 阳 副局长
  何本鹏 副局长
  梁展凡 总工程师
  林煜宏 副局长
  夏愿平 副调研员
  熊红春 副调研员
  成 员:商新建 局办公室主任
  诸小玲 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文斌 局综合规划科副科长(负责人)
  贝艾东 局财务科科长
  朱 海 局道路运输管理科科长
  梁俊金 局水路运输管理科科长
  黄焕添 局公共交通管理科科长
  王立仁 局建设管理科副科长(负责人)
  涂新昌 局安全监督与科教科科长
  于月华 局人事科科长
  卢康艳 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殷海明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何富全 市公路管理处主任
  莫兰东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施继锋 市港航管理处主任
  李仕成 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站长
  黄智平 市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与科教科),办公室主任由梁展凡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涂新昌科长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科室或局直属单位抽调。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日常联络及协调、督查工作。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
  根据《南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南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南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1月- 12月)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单位、企业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制定本单位、本企业创建的具体工作措施,以务实的态度,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至2011年底,各项指标要达到考核要求,同时做好预评估档案资料和迎接现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12年1月-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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