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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交安教〔2011〕557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11〕755号)部署,我局制定了《南宁市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南宁市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11〕75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要求,对卧铺客车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认真地梳理,逐车逐线对卧铺客车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铺位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等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治。积极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措施,加强对卧铺客车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396号),发挥安全告知制度和举报制度的作用。
  二、时间安排
  9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对卧铺客车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在9月底前完成。
  (二)整改落实及检查阶段。对运输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10月底前完成。
  (三)督查巩固阶段。企业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我局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将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11月20日前完成。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南宁市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组 长:梁展凡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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