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表彰二0一一年度财政厅“文明处室”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表彰二0一一年度财政厅“文明处室”的决定
(新财精〔2012〕1号)


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1年,财政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自治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文明办的具体指导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提升水平”为思路,以“爱国、感恩、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为引领,以“建设和谐财政,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目标,积极开拓思路、改进方式,深入开展一系列突出财政特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圆满完成“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届满复验任务,涌现出一批全面建设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根据《财政厅“文明处室”评选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经基层民主推荐、征求厅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财政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并报财政厅党组批准,决定对评选出的42个“文明处室”给予通报表彰。

  望受到表彰的处室和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锐意进取、敢于担当、认真履职、再创佳绩。全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及各族干部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努力工作、敢为人先、勇挑重担,为实现自治区财政事业的“科学跨越、后发赶超”而努力奋斗。

  附件:二○一一年度财政厅“文明处室”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九日

  附件:
  二○一一年度财政厅“文明处室”名单

  机关党委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会计处、会计事务服务中心
  纪检监察室
  行政政法处
  财政科学研究所
  老干部工作处
  国库处、国库支付中心、财政统发工资管理中心
  教科文处
  社会保障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综合计划财务处
  企业处
  财政监督检查局
  乡镇财政管理局
  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事业资产监督管理处
  经济建设处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处
  非税收入管理处
  政府采购中心
  法制税政处
  机关服务中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